圖為記者在列車上買到的盒飯。
  溫都訊 已過保質期11天的盒飯售給了乘客,接到反映後,餐售領班脫口而出:“我給你換一份我們乘務員吃的盒飯吧。”昨天,記者乘動車時遇到了這樣的事。
  昨天上午9時50分,記者從溫州火車南站搭乘D382次動車組前往杭州。中午時分,乘務員推著餐車在車廂內叫賣盒飯。記者花70元購買了兩份盒飯,一份為牛肉飯,一份是魚香肉絲飯。
  兩份盒飯均為塑料盒薄膜包裝,剛拿到手時還有些燙。其中的一份盒飯上方印有“營養套餐”“安全、方便、健康、美味”等字樣,此外還標有“不添加防腐劑”“鐵路專銷”以及QS標識。用餐期間,記者發現兩份不同廠家的盒飯,保質期均為90天,而記者吃到一半的魚香肉絲飯,生產日期是2013年12月2日,已過保質期10來天。
  該列動車的餐售領班南昌鐵路局福州客運段的馬小姐在接到記者的反映後趕來。馬小姐稱“這個是我的失職”,隨即她說:“我給你換一份我們吃的飯吧。”她說,這樣的盒飯當天最多賣了三四份,她肯定會去追回。
  同車廂的乘客就此議論開來。有乘客說:我以為這個是現做的;也有乘客說,這個吃了不會拉肚子吧?還有乘客質問:已過保質期的飯還在車上出售,這是什麼行為?
  溫都記者 施文洪 潘達源 文/圖
  “過期盒飯事件”之不完全對話
  時間:2014年3月13日 地點:D382次動車組6號車廂
  人物:溫都記者、餐售領班、列車長
  事件:溫都記者在列車上買到過期11天的盒飯
  對話馬姓餐售領班(以下簡稱馬)
  馬:要不我給你們換一份我們乘務員吃的飯吧。
  記者:你們乘務員(吃的)是不是也是三個月保質期啊?
  馬:沒有。是有今天上的飯,但是你們今天來晚了,賣完了。只剩下這種包裝的飯啦。
  記者:其他乘客吃的是不是也是過期的?
  馬:沒有,沒有。
  記者:這種飯(指過期的飯)還有嗎?
  馬:這種飯我有,肯定也不會賣了。這個我們沒賣多少份,最多賣了三四份,我肯定會去追回來的。真的很抱歉,沒有註意到(日期)。註意到了我肯定不會拿出來的。
  記者:你這個沒有多少時間淘汰一批嗎?一直賣嗎?
  馬:今天主要是我們工作人員失職。註意到(日期),都會返還廠家的。
  記者:你們平常怎麼查呢?
  馬:我們都會看日期的。
  對話萬姓列車長(以下簡稱萬)
  記者:你們準備怎麼解決這個事?
  萬:肯定是要把這個飯處理掉。下次我們一定會註意,我們跑這個車次12天才輪到一次。
  記者:那平時你們這個車不開嗎?
  萬:平時我們跑其他車次。
  記者:其他車次這飯也是照樣用的。飯是一直在車上還是會卸到車站?
  萬:我們到了車站以後飯要卸下去。這個飯是從車站拿的。
  溫都記者 潘達源 施文洪
(原標題:動車上盒飯保質期90天,過期10來天還在賣!·溫州都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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