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廣網北京6月26日消息(記者孫瑩)今天上午,北京二中院開庭審理了北檢二分院提起公訴的張曉玲運輸毒品案,今年年1月5日,張曉玲攜帶毒品799.97克甲基苯丙胺、6.7克海洛因,乘坐長途客運汽車從四川省瀘州到北京,一審法院以運輸毒品罪判處其死刑,緩期兩年執行。司法實踐證明,當前我國毒品犯罪團夥化職業化趨勢明顯,運輸手段、交易方式更加詭秘,快遞、互聯網運貨亟待打擊。
  實踐表明,毒品犯罪涉案毒品數量越來越大,走私、制販上千克毒品的犯罪案件並不鮮見,涉案毒資有的上千萬元,涉案運輸工具包括高檔轎車、游艇。毒品犯罪團夥化、職業化趨勢明顯。
  最高檢公訴廳廳長陳國慶:從以前的“單打獨鬥”,大多轉變成結夥作案。在共同犯罪案件中,犯罪分工明確,製造、運輸、銷售等環節由不同的人專門負責,形成固定的犯罪模式。同時,在團夥成員被打擊後,其他毒販仍繼續實施毒品犯罪情況突出;被打擊成員出獄後,不少人再次實施毒品犯罪,呈現出明顯的團夥化、職業化特點。
  毒販以前主要通過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如火車、汽車和飛機等攜帶、運輸毒品,人毒不分離。但現在有了新變化。
  陳國慶:一些大宗毒品運輸,則採用自配車購毒,團夥成員傾巢出動,多輛車分工,通過前車探路、非攜毒車輛闖關吸引打擊力量、帶毒車繞道行駛等一條龍方式配合販運毒品。
  陳國慶:從交易方式看,隨著網絡購物的發展,毒品犯罪也出現通過電腦網絡進行交易的現象,其行為方式更加隱蔽。毒品交易從電話聯繫、直接接頭髮展到通過電腦網絡隱秘交易,欺騙快遞員上門取貨,毒品送貨上門,實行“人毒分離”、“錢貨分離”的“收付兩條線”,加大了查處難度。
  最高法新聞發言人孫軍工表示,對嚴重毒品犯罪確保死刑適用準確有力。
  孫軍工:對於嚴重毒品犯罪以及毒梟、職業毒犯、累犯、毒品再犯等主觀惡性深、人身危險性大的毒品犯罪分子,依法予以嚴懲,該判處重刑的堅決判處重刑,符合判處死刑條件的,依法判處死刑。最高人民法院對報請核准死刑的毒品犯罪案件,凡符合判處死刑條件的,堅決依法核准,確保死刑適用於罪行極其嚴重的毒品犯罪分子。  (原標題:毒品犯罪團夥化運輸交易詭秘 兩高表示從嚴打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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